庞学峰 光凰:中西比较视野下中国译论的特质

日期:2022-01-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字号:【     浏览量:

 

  相较于西方译论,中国译论显示出一些不同的基本特质。通过探究这些基本特质,能够照见西方翻译理论的某些盲区,弥补西方译论的某些不足,同时也能做到中西翻译理论的互补与互鉴。而要分析中国译论的特质,首先要了解西方语言观下的西方译论究竟有哪些特质。

  西方译论注重译文与原文的等值

  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语言与思维是一致的,语言是认识事物的媒介。古希腊哲学家用逻各斯指称万物的本性与根据,它兼有“理性”“法则”“言语”等意义,这就说明了语言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主导地位。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语言与思维是统一的,语言形式的逻辑严密代表着思维的严密,不能跳过语言这个媒介而直达对事物的认识。同时,西方语言的这种传统也造就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思考方式,注重脱离了经验世界的概念和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西方语言哲学传统对西方译论有着很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使西方译论形成了自己的特质。

  西方文化传统造就的西方译论特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西方译论从古至今都有追求形式对等的传统。在西方文化传统中,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正如语言形式的严密代表着思维的严密,在很多情况下,翻译的对等被视为语言形式的对等。因此,西方翻译史一直存在字对字的翻译和直译的传统。在他们看来,语言形式的对等是忠实翻译的保证。其次,西方翻译理论大量借用语言学等学科的概念和术语,对翻译中的语言进行对象化的分析,使翻译理论呈现出逻辑严密的体系。西方译论以“对象化”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追求主体与客体的一致,在翻译上表现为“等值”和“对等”。如何做到与原文等值成为西方译论关注的核心。

  中国译论强调直接体验和感悟

  与西方不同,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强调不经由语言的中介而直达对事物的认识。语言只是一种辅助工具,在自然事物面前,语言就显示出局限性。老子《道德经》开篇就指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他认为“道”是不可言说的,能够用语言描述的“道”,不是恒常的“道”,强调了语言的局限性。与西方“逻各斯”等同于语言相比,支配万物的“道”则是排斥语言的,是无法言说的。庄子指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篇》),中国禅宗公案中也有“以指指月,得月而忘指”的说法,将语言比作指月的手指,月亮比作意义,两者都旨在说明语言的重点在于意义,而不在于语言形式本身。同时,与西方形而上学的对象性思维方式不同,中国文化强调对事物的体验和体悟,而不是对概念和范畴及其相互关系的思辨。在这种与西方迥异的语言哲学观影响下,中国形成了不同于西方译论的具有中国特质的译学思想。

  中国传统的语言哲学观造就了中国译论特有的风格和品质,这种特质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受到中国传统语言哲学观的影响,中国译论呈现出重意义、不重语言形式的特征。朱生豪认为翻译须保持原著的神韵,而对于逐字逐句对照的翻译则持不赞成的态度。傅雷指出,在译文中破坏译入语的文字和结构,生搬硬套原文的表达方式,只能造成原文和译文的两败俱伤。钱锺书也指出翻译不能因语言的差异而牵强生硬。总体来说,中国译论呈现出重意义不重语言形式的倾向。其二,中国译论呈现出体悟式和经验式的特征。与西方重概念和范畴的传统不同,中国译论侧重对翻译标准和翻译行为的体悟。无论是中国古代佛经翻译中的“文”与“质”,还是近现代的翻译标准“神似”“神韵”“传神”“化境”等,都是人们对译文的一种体悟和感受。这种以“体悟”为核心的中国译论范畴很难用明晰化的语言表达出来,强调对译文的直接体验和感悟。中国译论的这一特征凸显出语言的局限性,强调对事物的直接体验。

  融合中西译论之长

  在不同的语言和哲学观下,中国译论和西方译论呈现出近乎截然不同的特质,两者之间可以互鉴,有着平等对话的空间。

  中西译论各有所长,也有各自的盲区或不足。第一,中国译论重意义不重形式的特质能够弥补西方译论的认识盲区。受西方语言哲学传统的影响,西方译论有追求形式对等的认识偏向和认知盲区。当代西方翻译理论家韦努蒂倡导异化翻译,主张在译文中培植原语的表达方式。尽管面对中国学者的批评,他强调异化翻译是一种文化行为,而非语言行为,但从其理论推理来看,仍然未能完全摆脱追求形式对等的倾向。东晋慧远的观点可以用来指明这一认识误区。慧远在《大智论抄序》中写道:“辞朴而义微,言近而旨远。” 在慧远看来,追求语言形式的相近,会造成意义偏离。第二,西方文化传统重在概念和范畴的逻辑分析,这对中国译论的现代诠释和国际学术话语权的掌握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由于中国传统译论重在体悟和经验的描述,缺乏对概念和范畴的定义和论证,所以在当代学术语境中很容易被忽视。中国传统译论的现代化,需要在坚持中国语言和哲学观的基础上,对传统译论的概念和范畴进行现代化的诠释,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而获得国际学术话语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翻译理论发展史研究” (20&ZD3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澳门大学)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