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 邵景均:强化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着力点

日期:2022-01-10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浏览量: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在不断完善这一体系的过程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十分重要。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党中央遵循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反腐败理论层面看,腐败行为、腐败机会、腐败动机是腐败形成的核心要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针对这三个要素发力,在根本上为治理腐败提供了顶层设计。这充分体现了标本兼治的内在逻辑和实现路径,明确了反腐败战略格局,厘清了反腐败工作思路,为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动力,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创新。新时代新征程,如何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更好管党治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是要强化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关键在于“一体”。这需要我们强化系统性、整体性思维,增强全局性把握。

具体来看,不敢腐为不能腐、不想腐奠定了基础,是反腐败治标层面的重要举措;不能腐是不敢腐、不想腐的重要保障,是反腐败治本层面的重要途径;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重要目标,是反腐败标本兼治成效的集中体现。三者定位明确、各有侧重。整体上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是一个严密体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呈现出各个部分所不具有的整体上的优势和特点,这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外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因此,在实践中,我们不能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割裂开来,而是要基于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推动其一体化和系统化发展。

二是要准确把握结构性特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深刻把握其结构性特征,在深入分析研判每个阶段反腐败规律和趋势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具体来说,我们既要注重强化系统性思维,又要准确把握每一阶段的工作重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一论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成绩,但是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效的表述在程度上却有区分。这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过程中,不敢腐的成效最为突出,不能腐的成效逐渐显现,不想腐的成效有所体现。需要看到,标本兼治始终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心略有侧重。我们需深刻研判不同阶段的反腐败形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稳定、持续的战略性成果。

三是要稳步推动实践成果的制度转化。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纵观全球,廉洁高效通常都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这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目标相一致。需要看到,实现这些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历一个逐步探索发展的过程,其中,稳步促进实践成果转化是一个较为关键的环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进一步推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经验的制度转化,有力推动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过程中,也要着力推动实践成果的制度转化,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要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新举措,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已经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抓手和宝贵经验。应当看到,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紧迫性,尤其需要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发展。

对此,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重点对象、紧盯重点领域;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确保全党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通过反馈意见来更好总结改革和制度建设的经验和不足,通过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置于一个完整体系之中,更好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