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广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日期:2021-12-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字号:【     浏览量:

 

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在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每当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时期,中国共产党都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成果进行科学总结,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并在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成果,指导新的实践走向新的胜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决议》科学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品质和历史地位,阐明“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未来方向。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科学理论的创立引领时代和实践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列宁指出,自马克思主义出现以后,世界历史的……每一个时期,都使它获得了新的证明和新的胜利。《决议》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为依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明确为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而把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新境界。《决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这一概括总结赋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厚的文化基础、更加突出的中国特色、更加磅礴的理论伟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新发展

《决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把握历史大势,掌握历史主动,科学总结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历史大势。不同的历史观认识历史过程的结论是不同的。恩格斯指出,由于唯物史观的发现,“唯心主义从它的最后的避难所即历史观中被驱逐出去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提出来了,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这样一条道路已经找到了”。《决议》以大历史观回顾了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各自承担的历史任务,用四个“伟大飞跃”概括党的百年奋斗史取得的伟大成就,明确指出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就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我们要以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心,把党的百年辉煌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新的伟大征程中争取更大光荣的精神力量,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决议》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揭示了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要求把总结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并善于根据新的条件进行创新,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进行创新创造。历史是一面镜子,是人们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发展进程中得以不断提升认识水平,形成历史经验进而实现理论创新的重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关注和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课题,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决议》从新时代新征程的实际出发,明确了“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的基本要求,把总结历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置于“弄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决议》在纵观百年进程、汲取百年经验的历史总结和胸怀两个大局、放眼未来发展的战略思维中,形成了“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展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自觉自信的理论清醒和坚毅果敢的政治定力,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的理论成果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思想意蕴。《决议》以高度的历史站位和使命意识,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作为推进理论创新的重要原则,把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为推进理论创新的目标指向,最终实现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中更好开辟未来。

(作者系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