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注重基础研究成果的普及以及向经济社会应用的推广,促进学界和政界双向互动,真正形成基础学科健全扎实,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承,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的局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进而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哲学社会科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目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相对比较薄弱,亟待建立足以支撑其发展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这是由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重要性与特点决定的。
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重要性
在科研谱系中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突破性的地位和作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以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假如没有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应用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取得突出成果。通过应用研究,也会对基础研究提出需要和问题,而基础研究的创新,又会不断扩大和提高应用研究的能力和效果。
有一种观点认为,基础研究离实际应用较远,应当直接采用别人的基础研究成果或在已有的基础研究成果上开展创新研究,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实际上,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颇性的,在实践中会导致在一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研究中出现直接搬用西方理论方法和名词术语的现象。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主要是直接引进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础研究成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如果再简单地引进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础研究成果,就很难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了。为此,我们就必须把中国实践总结好,通过总结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特点
哲学和其他人文学科主要从事的是基础研究,社会科学本身有基础研究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应用研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两者缺一不可。基础研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公共性。它是为全人类服务的,大多数成果为全人类所共享。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是研究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根据和现实表现。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是研究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也就是研究如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而社会又是由人组成的,因此,没有扎实的基础学科研究成果,特别是原创性成果,就不可能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是整体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一体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无法完全分开。社会是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能及时研究、提出、运用新理念、新办法,哲学社会科学就会“肌无力”。由此可见,基础研究对于产生原创性成果的重要性、根本性和突破性。
三是基础性。基础研究不仅是应用研究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而且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没有突出的基础研究成果,特别是原创性成果,一个国家的发展就没有后劲,就很难真正成为世界强国。
四是竞争性。基础研究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其研究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才能形成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和优势。
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相对乏力的原因
目前,我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在支撑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方面的体制机制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基础研究缺乏稳定性经费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人员学术交流不够,学界与政界交流渠道不畅通,导致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不顺畅;基础研究科研成果结题过于繁琐;学术研究急功近利,很难产生真正富有原创性的成果;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和真正的同行评价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人为因素过多,重数量轻质量。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支持机制
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发展相对薄弱的现状决定了必须进一步完善对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
第一,从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尊重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特点,尽快实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从以模仿、跟踪为主向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转变,努力营造一个开放的、生动活泼的、既宽松又有竞争的科研环境和创新文化氛围,使有创新思想的课题得到及时的、持续的、稳定的支持,最终取得原创性成果。
第二,完善政策性指导制度和措施。倡导不同学科、不同学术思想、不同学派之间的充分交流,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或跨学科研究,引导和激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行基础学科的原始创新,努力构建一个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要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大对基础学科稳定的、持久的投入,提升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性和综合创新能力,从而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
第四,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促进机制。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在国家特支计划中效仿自然科学,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的杰出人才奖励计划。
第五,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立鼓励原创性研究成果的特殊通道和评价机制,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人员实行分类评价机制。在具体操作上,基础类研究成果由于其研究的自由探索性,其理论价值的显现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评价时可适当延长评价周期,扩大同行评议的范围,尤其要增加无利益关系的评价主体数量,重点考察其理论价值和学术价值,尤其是对应用研究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对于应用类研究成果,可以试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的方法,通过组织同行专家、实务工作者、利益相关者代表构成评议组,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考察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是考察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无贡献及贡献程度,通过这种分类评价方法,真正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相统一。注重基础研究成果的普及以及向经济社会应用的推广,促进学界和政界双向互动,真正形成基础学科健全扎实,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承,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的局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进而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系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8JZD0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