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并对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重要部署,必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意见》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本版今日特刊发三篇解读文章,对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个重要范畴的内涵及其对中国经济运行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做深入阐释,以飨读者。
刘志彪
什么是全国统一大市场
《意见》公布后,有不少人士产生了如下困惑:统一市场是不是那种在大数据支撑下,以国家统一计划管理或主导的市场,是不是市场中的一切事务都要由中央政府来进行管理和决策?这种理解是完全误读了统一市场的概念,更谈不上对《意见》重要价值的深入把握。
“统一市场”的英语名称是integrated market,欧盟、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统一市场或一体化市场,用的都是这个词,都是指由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机制或者主要机制的一种经济体系。根据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由市场主体根据竞争性价格信号进行分散决策、同时便于政府进行宏观管理的大市场。按照《意见》的提法,这里的“统一”,指的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则和执行上的统一,所谓统一大市场,是指在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的基础上,由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所形成的无歧视、公平竞争的大市场。这是对统一大市场这个范畴最重要、最基本的理解。很明显,如果政策、规则、执行都不统一,市场何来公平和正义?营商环境怎么能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另外,政府在政策、规则、执行等方面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正是其弥补市场外部性的主要职能,体现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
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国际大循环的关系
有人提出,提倡搞全国统一大市场或建设国内强大市场,是不是对外循环就不重要了?其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为了助力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一轮高水平开放,促进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建设这个统一大市场,必然涉及对外开放、参与外循环、进入国际市场、嵌入全球产品内分工等问题。
《意见》依据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提出了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的谋划。过去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主要立足于外需,采取的是出口导向战略,以外循环带动内循环。在当时,中国主要是加工制造出口平台,国内市场是不是统一大市场对于扩大出口并不是十分重要。但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战略目标的提出,使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而重要的问题,因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我们以庞大的内需市场引领和推动外循环,积聚资源培育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总之,以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为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推动世界经济增长,进而增强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影响力,提升国际经济治理话语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实践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障碍来自纵横两个维度。横向维度,一是来自地方政府,因为他们可以行使分割市场的行政垄断行为;二是来自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企业。纵向维度,主要是一些政府部门如果实施有违竞争政策的条例、规定、措施等,可能对统一大市场产生分割效应。
此次《意见》的公布,就是要求深化改革,提出的基本原则是从完善市场的基础制度做起,立破并举。所谓“破”,就是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如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等。所谓“立”,就是建设统一市场的基础制度、高标准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商品与服务市场、公平监管体系,以及对不正当市场行为进行干预。这些制度的落实、落地和落细,需要进行实质性的政府职能改革。从中长期来看,重点在于改革和优化地方政府职能,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淡化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速目标,消除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为此,必须进行包括政绩评价考核体系、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重新划分、机构设置和优化等在内的一系列的系统性配套性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竞争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之一,是中国体制优势的体现。利用政策优惠和各种补贴来吸引投资是地方政府获取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应该看到,这些手段在强化地方政府发展主体地位、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巨大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债务风险加大、产能过剩、发展粗放等副作用。尤其是,原本应该是一体化的大市场,出现了一些政策“洼地”,不仅庞大国内市场的优势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没有得以充分发挥,而且企业面对的竞争环境也不能完全均等。如果按照《意见》所提出的那样,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强化统一的基础制度、建设高标准联通的市场设施、形成统一的商品与服务市场、进行公平监管、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各地竞争政策的条件将趋于均等,地方政府间的增长竞争也会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竞争。从这个意义上看,《意见》将重塑中国经济基本格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政策红利。
把握好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
依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中央政府必然要实施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实施的前提,也是它实施的结果。在实施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的条件下,产业内所有企业的竞争条件是平等的,但由于不同产业的企业在竞争条件方面存在重要差别,由此会诱导或推动资源在产业间进行转移,进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的经济功能在放权让利改革中不断做大,从而产业政策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这种各地相互竞争的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导致出现市场分割现象,如竞相比拼政策优惠。未来在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运用优惠政策的空间将受到一定抑制,但是其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市场公共品、执行竞争政策和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等方面的动力会增强。如《意见》提出,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各地政府推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将有助于形成区域统一大市场,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区域间开放最终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政策是什么样的关系?其实,通览《意见》全文,从头至尾就是一份确立竞争政策在国家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的宣言书,表明中国将以更加健全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起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的保障机制,同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众所周知,产业政策讲究效率、追求经济增长,而竞争政策追求公平、讲究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最基本规则。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我们以公平竞争来纠偏经济失衡。只有坚持在政策、规则和执行上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才能做到优胜劣汰、鼓励先进,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作者:刘志彪,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ZDA007〕阶段性成果)
赵新宇
《意见》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重要部署,这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实践探索,凸显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的基础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畅通无阻。经济活动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并以追求经济效率为目标。市场作为现代社会实现经济效率的最基本方式,其作用的发挥首先依赖于商品和要素在经济循环过程中、在市场和经济主体之间能够自由流动,通过完全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最终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市场分割会造成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受阻。引起市场分割的原因很多,有距离、区位和气候差异等形成的自然性市场分割,有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差异等带来的技术性市场分割,也有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企业市场势力等造成的利益性市场分割,还有区域性制度和隐性规则等引致的制度性市场分割。自然性市场分割和技术性市场分割由客观因素导致,但并非不可消减;利益性市场分割和制度性市场分割由主观因素造成,是经济循环受阻的主要原因。这些类型的市场分割在我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地方保护、头部企业垄断市场等现象。
国内外发展经验表明,消减市场分割、实现市场统一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规制市场分割行为,极大地畅通国内经济循环:一是通过深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通过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和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的公平与统一,着力消除利益性市场分割;二是通过打造全国统一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以及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通过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统一,着力消减制度性市场分割;三是通过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市场信息交互渠道、交易平台等市场设施的高标准联通,改善商品和要素流通的软硬件环境,着力消减技术性市场分割。
总之,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和执行的协同性,可以有效消除和削减市场分割、打通经济循环的堵点,实现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的顺畅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可靠保障。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上一系列不确定性事件表明,关键核心技术的缺乏、产业链供应链的断裂等会给一国经济带来严重冲击,甚至危及国家经济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意味着必须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因此需要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着力从安全发展和创新发展两个维度为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重要支撑。
在安全发展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实现自主、可控和安全发展,从而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从微观层面看,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畅通经济循环,提高企业生产投入要素的稳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拓宽商品销售渠道,进而提升企业生存能力;有助于打破区域和行业壁垒,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从中观层面看,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深化国内分工协作、形成市场规模优势,完成大市场向强市场的转变,让产业链供应链在超大规模市场中得到滋养,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产业体系的抗冲击能力。从宏观层面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立足内需,通过优化市场环境释放更大消费潜力,将改变既往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局面,进一步丰富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提高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在创新发展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历史经验表明,市场换技术并不能换来核心技术,从引进吸收转向自主创新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纵深演进,必须把创新和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创新要素的流动和汇集,可以将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避免技术创新的重复投入,实现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基础研究、核心技术、原始创新、协同创新的能力;有利于完善和优化创新环境,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创新过程的市场需求导向,形成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有利于打通创新链条,拓宽自主创新应用场景,反哺技术创新的前期投入,形成从创新到应用的良性循环。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现实要求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强大动力是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回望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程,每一轮改革都伴随着新一轮的开放,而更高水平的开放总是推动着改革进一步迈向纵深。也应看到,无论国内外形势如何变化,经济领域的竞争与合作是不变的主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通过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重塑国内外竞争合作态势,不断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在竞争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开启国内竞争有序、国际竞争有力的新局面。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国内市场主体通过竞争焕发了活力,各地方也通过竞争拉动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地方保护和垄断行为也造成市场分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使企业在有序的国内竞争中规范经营,在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中快速成长,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标准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会不断释放统一市场的制度红利、不断拓展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进一步增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底气。
在合作方面,全国统一大市场旨在打造参与国际合作的新优势。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自我封闭的市场,其建设需要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因此,必须通过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在政策、基础设施、贸易、资金等方面加快推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通,以国际大循环促进国内大循环。同时,充分发挥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增强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地位,以国内大循环带动国际大循环,培育参与国际合作新优势。
(作者:赵新宇,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BJL057、20AZD043〕阶段性成果)
苏 剑
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但还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并以此筑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
市场经济运行所依靠的两个机制
市场经济的运行依靠两个机制,一个是价格机制,一个是竞争机制。在这两个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市场经济能够实现多种功能。
首先,能够使供求自动达成均衡。比如,在商品市场上,需求和供给状况会决定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一旦出现生产过剩,生产者之间就会展开价格竞争,随着价格的降低,消费者的需求量逐渐上升,而生产者愿意供给的数量逐渐减少,其结果就是商品供求缺口越来越小,最终达到均衡状态,生产过剩的情况就会被消除。相反,当出现供小于求的情况时,消费者之间的竞争会导致价格上升,促使生产者扩大生产,最后供需双方达到均衡状态。
其次,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比如,在劳动力市场上,真实工资的调整能够自动均衡劳动力的供求。如果存在失业,工资就会下降,导致劳动力需求增加、供给减少,从而消除失业,最终保证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会想方设法节约成本,包括尽量选用便宜的投入品、提高技术水平等,这就促使资源的有效利用。消费者之间的竞争会使商品被最想得到因而出价最高的人买到,从而使得商品被配置到最有效用的方向。
最后,能够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在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就得想方设法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时想方设法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这些就实现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当然,上述观点都是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是理想化的,在现实中,市场经济的运行没有这么完美。市场经济要完美运行,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而要满足这些条件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场经济离不开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自由竞争
市场经济正常运行需要商品和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自由竞争。当市场出现供大于求时,有些企业需要退出这个市场,这意味着企业雇佣的各种要素需要转到别的行业或地区,雇佣的人员另找工作,机器设备和占用的土地被变卖,资金被投入其他行业,等等;如果要素不能自由流动,企业就无法转产,供给也无法下降,均衡便无法实现。同样,如果供小于求,需要新企业进入这个市场,前提也是要素能够自由流动。市场经济需要自由竞争,当供大于求时,需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当供小于求时,需要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如果没有这种竞争,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均衡就无法实现。
充分利用资源需要商品和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自由竞争。如果一个行业出现了生产过剩,要把这些过剩要素充分利用起来,就得让它们流动到别的行业、企业或地区。商品也一样,如果一个地区某种商品供过于求,可以卖到其他地区甚至别的国家。如果要素和商品不能自由流动,商品会卖不出去,要素也无法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利用需要自由竞争。当存在劳动力失业时,如果劳动者之间不能竞争,工资就降不下去,劳动力需求就上不来,失业就消除不了。如果存在劳动力短缺,企业间展开竞争,谁出价高谁雇到劳动者,最终会实现劳动力的有效利用。竞争逼迫企业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想方设法降低成本;也迫使劳动者不断学习、不断探索,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也要求要素和商品能够自由流动、自由竞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但其专长可能在本地或目前所在行业不能得到最有效发挥,如果能在外地或别的行业找到机会,就有助于实现他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他的行为不违法,就同时实现了社会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离不开自由竞争。在很多行业或地区,都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准入条件。比如有些岗位要求高学历,这可能使学历低但能力强的人不能最大限度实现自己的利益,企业也因过高的人力资本成本没有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再比如,一个医术高明的民间中医师可能因种种原因拿不到行医证,导致他不能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同时,本来可由他治好的患者也因他不能行医而失去治疗的机会,导致社会利益不能最大化。
市场越大,市场机制越有效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分工和交换。分工和交换是同一经济事件的两个环节。市场机制直接体现的是交换环节,而交换的前提是分工。一般而言,分工越细,生产者的专业化程度就越高,生产效率就越高。
分工的精细程度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市场规模足够大,一些小众的产品和服务才能盈利。比如,在一个只有几百人的小村子开个饭馆,大概无法盈利;但如果在一个上万人的小镇开饭馆,可能就能盈利;在一个几百万人的城市里,就可以开很大的饭馆甚至开连锁店。
市场规模越大,意味着企业的原材料和其他投入品的来源也更广泛,得到物美价廉的原材料和其他投入品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可以在保证投入品质量的同时实现生产成本最小化。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为了让市场经济更有效地运行,首先需要商品和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自由竞争。这就要求在经济中不存在市场分割,同时使商品和要素流动的成本最小化。任何形式的市场分割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比如户籍管理制度,导致外来务工人员无法享受到与本地人一样的公共服务,包括医疗保险、保障房的购买资格或商品房贷款比例等,这些都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此外,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现象,也是不利于自由竞争的。
其次,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要求市场规模越大越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大的国内市场当然就是全国市场。因此,如果打破了地方保护,建设了良好的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在各行各业以及各地区之间实现了充分竞争,从而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那么各种资源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最优配置,就能够使得我国的市场经济实现最有效的运行。
总之,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实现了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了充分竞争、实现了交易成本最小化并且覆盖全国的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打破地区间、行业间的各种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尽可能降低垄断程度、鼓励充分竞争,在无法完全消除垄断的领域对垄断进行严格监管,尽量降低其负面影响;完善交通、通信等硬基础设施和法律、标准等软基础设施,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
(作者:苏 剑,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