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19 来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字号:【     浏览量:

 

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级高端智库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社团:

近日,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切实做好全省2021年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层次最高、影响最广、资助力度最大、引领示范作用最强的科研项目。获得重大项目立项,对展示我省社科界的学术创造力、


提升我省社科工作者的地位和影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学术造诣深厚、科研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科研团队,紧紧围绕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把双脚踏在大地上、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维度、理论的深度,深入研究阐释贵州缩影、贵州新路、贵州样板的理论逻辑和生动实践,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二、材料报送

本次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

(一)网络申报

1.申报渠道:“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投标人须在202199前登陆该平台,以实名信息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技术支持:投标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网上申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本单位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报送渠道

1.报送方式:《投标书》须经责任单位受理并审核盖章后,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受理渠道: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端智库及省直有关单位受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受理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项目申报,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受理全省社科联系统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社团的项目申报,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受理当地党和国家机关、军队系统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规定

本次招标工作总的要求、投标资格、课题选题、投标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可在我办或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查阅。

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环境,除全国社科工作办规定的限报条件外,对我省重大项目投标作出如下规定

1.因存在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最近5年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特别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4.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5.《投标书》填写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科研项目,须能查询到,一般不填层级较低或查询不到的成果和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着重动员学术造诣深厚、科研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科研团队参与申报。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对申报资格、填写内容等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符合要求、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

3.如获重大项目立项,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因此,《投标书》应报请单位法人审核同意并签章,且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51-85893781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相关申报资料: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21819



(一审:贺雷;二审:李志伟;三审: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