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社科规划〔2018〕18号
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申报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按照省委宣传部安排,我办拟设立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深入推进“三大战略行动”这一主题,系统研究并回答事关贵州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理论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招标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招标对象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包括退休科研人员)。
四、招标选题
本次招标共确定10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中标1项。具体选题及编号如下:
编号 |
选题 |
1 |
贵州“三大战略行动”协同推进研究 |
2 |
贵州农村产业革命助推乡村振兴的路径设计与政策创新研究 |
3 |
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的实践成效和理论价值研究 |
4 |
“五步工作法”在贵州脱贫攻坚中的运用研究 |
5 |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贵州绿色治理路径研究 |
6 |
贵州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 |
7 |
贵州强力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践研究 |
8 |
新时代贵州文军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研究 |
9 |
贵州大交通建设促进大跨越发展研究 |
10 |
贵州“三变”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研究 |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能按1:1配套(或奖励)研究经费。
3.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申报的,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熟悉我省“三大战略行动”的推进情况;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近3年(2015年12月3日后)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本通知发布的招标课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期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不得延期。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全省,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4.成果质量。课题成果应深度挖掘、总结提炼我省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取得的宝贵经验和辉煌成就,全面系统反映我省在脱贫攻坚、农村产业革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工作的实践和理论成果;应有价值有水平,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理论参考和智力支持。
5.结项要求。2019年5月31日前,课题组须报送至少一篇2500字左右的高质量的《贵州社科规划成果要报》稿件,供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原则上必须围绕课题选题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权威媒体上至少发表一篇理论文章。
七、资助标准
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9-10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鉴定验收过关后,按结项等次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具体标准为:优秀和良好等级(80分以上,含80分)5万元、合格(70-80分,不含80分)4万元。
2.成果第一次鉴定分数59分以下的,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60-69分之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鉴定,如合格,按三等结题并拨付结题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
3.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按1比1配套(或奖励)研究经费,并出具经费配套的证明材料。
八、纪律要求
1.课题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进行详细审查,审查过关后统一出具审查证明材料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3.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4.填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应能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
5.申请人须按我办提供的《申请书》(2018年12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6.课题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7.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或已获得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
(3)申请人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九、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集中在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两天,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2.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稿一式六份。
(2)《申请书》电子稿一份(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
(3)《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4)课题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出具的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属实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签字确认(证明模板见附件)。
3.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我办邮箱(gzskghb@163.com)。
4.《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包括我办转发的申报通知、《申请书》、《汇总表》和《证明》等),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gzxc.todcy.cn/zxsk)下载。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报结束,我办将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将同时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8〕6号)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电 话:0851-85892535
联 系 人:钟西辉 刘 刚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一: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二: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三: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申请书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