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社科规划课题中后期管理工作,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今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省社科规划课题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前立项,至今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2、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6个月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具体目录见附件1)
(二)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课题,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6个月的省社科规划课题,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3、2013年12月31日前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4、请各课题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相关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认真督促超期和临近到期的省社科规划课题按时结项
(一)我办下半年将对2016年立项未完成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进行清理。各课题管理单位要提醒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尽快提交延期申请。
(二)对临近到期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日前两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对修改后复审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督促课题组在既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不能任其拖延。
三、严格初审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申请
(一)目前,我省因各种原因而提出延期申请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达数十项之多。今后,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及时跟踪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审查延期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对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申请不予上报。
(三)对确有需要延期的课题,各课题管理单位要督促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省社科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及时上报我办,同时建立课题延期申请管理档案,密切关注课题延期后的进展情况。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