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19 来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字号:【     浏览量:

 

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家课题中后期管理工作,推动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国家课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家课题的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1、2013年12月31日前立项,至今未完成的国家课题;

    2、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1年的国家课题。

    (具体目录见附件1)

(二)清理要求

   1对清理范围内的课题,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2012年12月31日前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以及暂缓结项修改时间超过1年的国家课题,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2013年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提交鉴定结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

   3、请各课题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相关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认真督促超期和临近到期的国家课题按时结项

   (一)全国社科规划办明年将对2014年立项未完成的国家课题进行清理。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加大对这些课题的管理力度,提醒课题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在到期之日前提交延期申请。

   (二)对临近到期的课题,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及时提醒督促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日前两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对修改后复审或二次鉴定的国家课题,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督促课题组在既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不能任其拖延。

三、严格初审国家课题延期申请

   (一)目前,我省因各种原因而提出延期申请的国家、省课题达数十项之多。延期课题过多,已成为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今后,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服务和管理职责,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科研条件,并建立管理档案,及时跟踪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课题组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二)对报我办审批或经我办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的延期申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要审查延期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对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申请不予上报,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关,一般不予上报。

   (三)对确有需要延期的课题,各课题管理单位应督促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及时上报我办,同时建立课题延期申请管理档案,密切关注课题延期后的进展情况。

 

附: 1.贵州省2018年待清理国家课题一览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