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作,按照省委宣传部安排,拟设立贵州省“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贵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结合贵州实际,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研究支撑。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和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四、申报选题
本次招标共确定10个重大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中标1项。具体选题及编号如下:
编号 |
选题 |
1 |
多彩贵州新未来与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战略关系研究 |
2 |
新时代贵州精神与文化自信研究 |
3 |
新时代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特征研究 |
4 |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贵州后发赶超研究 |
5 |
贵州大数据战略行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
6 |
贵州统筹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策研究 |
7 |
健康中国战略与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
8 |
深度推进我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 |
9 |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研究 |
10 |
增强贵州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本领研究 |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3、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其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六、课题要求
1、课题名称。本公告发布招标课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从立项之日起4个月。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全省,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4、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的研究阐释,要着眼于更好地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解读内涵、准确把握外延,防止庸俗化、实用化和简单化,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5、结项要求。课题研究期间,须有一篇阶段性成果见诸《贵州日报》,且标注“贵州省‘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字样。
七、资助标准
1、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
2、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鉴定验收过关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一等5万元、二等4万元、三等3万元。
3、成果第一次鉴定分数59分以下的,直接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60-69分之间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在一个月内修改后再次鉴定,如合格,按三等结题并拨付结题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不拨付结题经费。
4、课题管理单位对立项课题须按1比1配套研究经费,并出具经费配套的证明材料。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课题申请人填报的相关信息,如职称、前期成果、设计论证、团队组建等进行详细审查,审查过关后统一出具审查证明材料才能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中标,一律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填报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课题。
(五)申请人须按我办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7年12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六)课题一经获准立项,《申请书》即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专项招标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或已获得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
3、申请人须征得课题组成员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九、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集中在12月14日和12月15日两天,过期不予受理。材料受理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六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单位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贵州省“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4、课题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出具的本单位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属实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签字确认(证明模板见附件)。
(三)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本请发至我办邮箱(gzskghb@163.com)。
(四)《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包括我办转发的申报公告、《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和《证明》等),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gzxc.todcy.cn/zxsk)下载。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报结束,我办将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将同时通报批评课题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课题评审将采取答辩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的课题,经我办审核,按程序报批后立项。
3、本《公告》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1〕8号)和课题立项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联 系 人:钟西辉
电 话:0851-85892535、85893781
通讯地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三:贵州省“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四: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