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学者向我办反映,某学者主持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情况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提交的论文冠以多个课题名称,二是过了清理时间仍然结项。为解疑释惑、消除误会,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特公开说明如下:
一、关于论文冠以多个课题名称的问题
1.全国社科工作办自2015年底发布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起,才实施“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之规定,此前未有类似明文规定。相关佐证材料可参看全国社科工作办公开发布的历年项目申报公告或通知。
2.自2015年底全国社科工作办实施相关规定起,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且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的,确为违规行为,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罚。
3.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此前已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且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的,根据既往不咎原则,不影响项目结项,也不实施处罚。
该学者反映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时提交的论文冠以多个课题名称,发生在全国社科工作办实施该规定前,故未影响项目结项,全国社科工作办也未实施处罚。
二、关于过了清理时间仍结项的问题
1.近年来,全国社科工作办每年都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通知,统一规定清理期限,同时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应日期前将结项材料交我办走鉴定结项程序;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申请延期,但必须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一律作终止处理。
2.为督促课题组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我办第一时间转发全国社科工作办的项目清理通知,通常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全国社科工作办规定的清理期限2-3个月左右,提交结项材料走鉴定程序,对确有必要延期的,要求提前2-3个月左右,提交延期申请材料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3.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截至2018年9月30日,我办转发通知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时间是2018年7月1日。
该学者反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早已过了清题时间”。实际上,该项目2018年9月28日提交结项材料,2018年10月31日走完鉴定程序并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未超过全国社科工作办规定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时间,故全国社科工作办未作终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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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