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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09

来源:新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一审: 翁玉洁

二审: 李远莉

三审: 熊莺

四审: 粟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