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terTitle(`贵州民警彭龙志因公牺牲`) }}

发表时间:2024-05-29

来源:黔东南公安

2024年5月27日16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公安局柳川派出所民警彭龙志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2岁。

彭龙志,男,侗族,贵州省剑河县人,1972年10月1日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太拥派出所、南明派出所、南寨派出所、磻溪派出所、柳川派出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生前系剑河县公安局柳川派出所民警、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

从警28年来,彭龙志同志始终扎根基层,奋战在第一线,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18年被剑河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所在部门柳川派出所2023年、2024年连续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战友,一路走好!

一审: 翁玉洁

二审: 熊茜雯

三审: 熊莺

四审: 张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