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terTitle(`贵州:8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发表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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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持续完善和落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重要支撑。

 

2024年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黔党发〔2024〕5号),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强化法治保障扩大民间投资提升竞争实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工作机制8个方面制定了36条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8个方面36条。

 

一是优化发展环境。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升审批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持续营造良好氛围等内容。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包括加强用地用能保障和人才支撑、落实减税降费、降低运营成本等内容。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包括支持信贷融资与直接融资、创新融资服务等内容。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动等内容。

 

五是扩大民间投资。包括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3张清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等内容。

 

六是提升竞争实力。包括培育壮大民营经营主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内容。

 

七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包括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完善政企交流渠道、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内容。

 

八是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策落实、开展督促考核等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特点

 

一是聚焦“提信心、优氛围”。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信心不足、氛围不浓的问题,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9条措施,旨在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比如:提出“不得以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等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等破除市场准入壁垒“5个不得”;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年均纳税、办理用电等“3个时间”;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

 

二是聚焦“解难题、增实力”。针对我省民营企业规模较小、融资难融资贵、竞争力弱等问题,从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支持、提升竞争实力等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规模实力、提高发展质量,明确“到2027年力争全省百亿级、十亿级民营企业分别达10家、100家”的目标,每年引进优强民营企业1000家以上、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比如:提出省级统筹保障符合省委省政府战略导向、属于“六大产业基地”及市(州)主导产业的项目用能需求;力争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普惠小微贷款比重不低于50%;建立省级重点民营企业信息库;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三是聚焦“强法治、护权益”。针对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处理难、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着重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权益、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安心、安全、安定的社会环境。比如:提出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对诋毁、贬损和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健全并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动。

 

四是聚焦“扩投资、强动力”。针对民间投资结构还不够优,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投不好”等问题,着重从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5条措施,积极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民间投资动力活力。比如:提出“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四化”等政府性基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年度投放规模占总规模的40%以上。特别是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三张清单”,为社会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重大项目提供平台。
五是聚焦“建机制、抓落实”。针对有的部门单位推动政策落实的机制还不够顺畅、政策实施效果还不够好等问题,着重从推动政策落实、开展督促考核等方面提出3条措施,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政策的督促落实,要对办理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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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杨娅

二审: 汤成伟

三审: 李蓓

四审: 吴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