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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论坛杂志社
摘要:文化新质生产力是内生于文化生产活动的新型生产力形态,其生成根植于技术赋能、文化铸魂。技术赋能具有渐进性,“云、网、算、智”对文化的深度赋能,使文化要素加速价值化、文化生产深度智能化、文化产业趋于集成化,为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文化铸魂是克服技术负面价值与实现文化内在价值的必然要求,是文化新质生产力实现“质优”的价值保证。组合跃升是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治理方略,其基于生产关系的主体性治理、市场化改革与双面型统筹,有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关键词:文化生产力;文化数字化;文化治理
引 言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产力理论认为,生产力是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是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内含质和量的历史的矛盾运动,质的发展具有阶段性,而量的总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质的飞跃。面对生产力“质”“量”变革的理论命题,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便提出要认识并改造“落后生产力”。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首先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当代表征存在,代表着一种生产力的动态跃升。新质生产力理论以“新质”理念、生产力跃升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质量理论、发展理论,能够对当下中国生产力“量的总和不断扩大、质的飞跃尚未实现”的现实状况提供理论指导,最终落脚到以生产力革新推动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目标上来。
“文化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与文化理论界提出的重要原创性概念,较早在1994年程恩富的论文《文化生产力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中被使用,是生产与再生产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的直接力量,横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大生产领域,是文化和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生产力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必须通过实体表现出来。相应地,文化生产力的总量和质量也必须通过大规模的文化生产活动才能得到实现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新形态日趋成熟,开始表现为一种产业、经济形式。它以精神文化因素作为直接生产要素,以文化本身为生产对象,指向文化的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日益成为一种具有本体性的社会化大生产,形成自身的生产方式。有学者认为:“文化生产力是指当代社会以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为依托、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以文化产业的兴起为标志和典型形态、创造和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能力。”这一描述较好地体现了文化生产力的形态与特征。
文化新质生产力是内生于文化生产活动的新型生产力形态。它符合新质生产力的一般内涵——以创新为特点,以质优为关键,以先进性为本质;同时,它还代表着文化领域中传统文化生产力的质态跃升。发展培育文化新质生产力,不是新质生产力对文化产业的简单赋能,也不是仅仅加强文化因素向其他物质生产的渗透,而是要将文化本身视为价值创造的源泉,从其自身系统出发,利用新兴的科学技术,解放并发展内生于文化产业领域的新型生产力。
一、技术赋能:文化生产力的动态跃升与质态重塑
人类传播史上的五次革命为技术赋能文化生产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解释框架。起初,文化主要通过非语言符号系统(如肢体动作、图腾崇拜等)进行构建与传递。第一次传播革命,语言的出现使得复杂的思想和文化知识能够被保存和传承,故事、传说、宗教和知识的“口头”传播成为可能。第二次传播革命,文字的创造使信息的记录和传播突破口头的限制而能够被“书写”,文化内容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进行更精确地传递、更持久地保存。书写和阅读成为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新形式,文学、历史记载和法律文献得到发展。第三次传播革命,印刷术的发明极大地提高了书籍和文档的“复制”效率,降低了文化传播的门槛,使得文化产品能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被生产、分发至社会各阶层。这一过程不仅加速了文化的普及化和民主化进程,而且推动了现代出版业、教育体系和大众传媒的兴起。印刷品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主要对象。第四次传播革命,广播、电视、电话等技术的兴起进一步增强了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广泛性,同时也为文化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和分发提供了新的途径。文化生产开始向“电子”媒介转移,电视电影、音乐录音等新型文化产品不断涌现,广告业和娱乐产业也随之蓬勃发展。从口头传统到文字记录、从印刷复制到电子传播,四次传播革命都拓展了文化的表现形态,提升了文化生产传播的效率化、规模化水平。技术手段的革新深入改变了文化的生产机制,催生出更多元的产品和产业形式。
从历时的视角看,技术对文化的赋能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迭代深化的渐进性。在早期的语言与文字时代,文化生产高度依赖手工技艺与口头传承,创作者的个体才华与技艺是文化创造的关键。然而,随着印刷术与电子技术的兴起,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对文化的加持愈发显著。这一趋势在第五次信息传播革命中达到新高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中国的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行业在此背景下加速融合。传统大众传媒迅速向信息产业靠拢,新型文化业态蓬勃发展。从静态互联网到交互互联网的演进,再到去中心化互联网生态的形成,互联网与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大规模数字内容成为文化内容的主流,文化生产模式变得更加灵活、分散且智能化。时至今日,“云、网、算、智”已经成为文化生产最重要的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上行、智能下行”广泛融入文化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各环节。作为要素中介,数字链路帮助文化生产要素实现分布式创新配置与多样态循环流通。作为智能中枢,人工智能大模型为文化生产提供基于海量数据的解决方案,并实现智能化的再生产。作为信息空间,数字信息系统为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提供虚拟空间。这一进程中,技术介入了文化生产的初始阶段,与文化的融合更加深入,更深层次地触动了文化生产机制的核心,催生了以下三方面的重要变革。
(一)文化要素价值化:资源化、资产化与资本化生成
技术赋能加速各类文化要素的价值转化。文化要素得以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手段进行深度挖掘、精准评估与高效利用,其内在价值被重新发现与赋值,逐步实现从静态要素向动态资源、资产与资本的转化,以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重价值化维度相互促进的方式,良性推进文化要素的可利用、能确权、再增值的进程。文化以数据化的形式,基于多源组合、多元交易与多方参与模式深度融入文化生产体系之中。
文化要素的资源化转化强调文化要素的继承性、流动性与结合性,意在将优质文化要素纳入生产流程并与技术、数据等其他要素结合。此过程的深化显著体现在文化数据的资源化实践上,如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和转化、社会生活实践的数字化足迹捕捉和利用、数字原生文化资产的创造和积累。经由资源化的进程,这些文化数据能以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资源授权许可等方式存在、流通、共享、交易,以供生产开发使用。
文化要素的资产化能将更多文化要素拓展为具有商业价值的合法资产。在新技术手段不断涌现的背景下,文化数字资产的种类和数量均大量增长。这一过程不仅涵盖数字原生文化资产的创造(如游戏、虚拟艺术品等),还涉及传统文化资产的数字化再现(如电子书、数字音乐等)、数据资源的文化价值挖掘与资产化(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确权与价值实现)、加密资产的文化赋能(如非同质化通证NFT等新型数字藏品的兴起),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作为新兴文化资产的涌现。资产化拓展能让更多文化要素的价值得到充分开发、明确权属与有效保护,实现更大规模、更具效能的价值流通。文化要素资本化更加强调文化要素的金融属性,利用文化要素进行投资和融资。良好的文化要素资本化,能推动文化资金的良性流动。新兴的文化要素资本化主要借助文化数据的资本化实现,如通过文化数据入股、信贷、信托和数字文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运作。这一进程通过创造财务和金融工具,进一步盘活和放大了文化要素的价值,加速了文化价值的资本化。
(二)文化生产智能化:知识链与价值链重构
在“云、网、算、智”的赋能下,无处不在的计算基础设施与数字孪生、泛在感知、泛在智能、虚拟身份的虚实智能融合,共同推动了文化生产领域知识链与价值链的深度重构与升级,既为文化生产提供了新的智力支持,也为之开拓出更多元的价值实现路径,极大地拓展了文化生产的创新与创造潜能。
1.知识生产的智能化变革。智能化时代,算力、数据与算法成为文化生产知识链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其地位类似于人类思维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驱动着知识生产方式向人机协作、虚实融合的多元化路径拓展。首先,算力作为数据处理的关键支撑,日益成为普遍化的智能资源,重塑了知识链的基石。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单纯的数据存储与交换转向算力供给,算力网络通过与通信、电力网络的深度融合,逐渐实现算网一体化的新格局。算力中心、云计算平台的广泛部署以及“东数西算”等战略的实施,使得大规模、低成本的算力服务如同水电资源一般,广泛服务于各类智能应用,为文化数字化背景下的知识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创新基础。其次,基于海量的数据与不断优化的算法,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引入实现了知识的在线再生产与人机交互生产。它在传统算力、数据、算法三大件上,增加了机器生产的知识维度,构建了智力基础设施的新范式。在这一过程中,提示工程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机交互与知识生产方式,进一步强调了问题导向的重要性,数据价值逐渐超越算法成为核心驱动力。文化生产领域因此迎来了虚实交融、交互式智能化的全新知识生产模式。
2.价值交换的灵活化演进。文化生产的价值创造、交换、表达与消费机制正经历着深刻的重构。首先,价值创造模式正逐步向分布式共创转型,强调多主体的协同参与和共同贡献。Web3.0技术的兴起,特别是分布式身份认证(DID)技术的应用,为创作者提供了更加可信、可控、可迁移的数字身份,极大地增强了用户主权和数据自主权。分众式创作者在获得更为安全、自主、跨平台的身份认证后,其间的信任与协作机制得以强化。同时,分布式自治组织(DAO)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模式,有望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构建起大规模数字商品生产的协作社区,推动接续式、分众式、互动式创作的蓬勃发展,推进价值创造的民主化进程。其次,价值交换方式呈现出更加灵活多元的云网端链上交换特征。区块链与加密技术的融合,为数字价值的高效确权、保护与去中心化交易提供了技术保障。在此基础上,涌现出多种新型价值交易模式,如基于人工智能(AI)合成物的替身数据交易、隐私计算下的数据可用不可见模式,以及加密技术驱动的数字原生稀缺品制造等,极大地丰富了数字资源的流转形式和价值交换的生态。再次,价值表达方式出现前台与后台的新样态。一方面,数字人、数字化身等数字智能体的出现,以及数字场景通过数字孪生技术的构建,共同构成了新的价值前台。它们通过对虚构人物的构建以及对现实人物或场景的虚拟化,打造出价值表达的新型前台主体和前台空间。这些前台形态不仅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互动性,也为文化价值的呈现提供了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另一方面,非同质化代币(NFT)作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凭证,实现了对资产价值唯一性的后台登记,使数字资产获得不可复制、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为文化价值的数字化表达与流转提供了新形式。最后,价值消费方式变得更为灵活化与个性化。一方面,网随业动、云随网至的云网全域赋能使得文化企业能够随时、随地、随需地满足多元业务场景的需求;另一方面,云网融合技术的深度应用也为个性化、差异化、实时性的文化消费场景渲染提供了可能,使得用户能够获得独特的文化体验和文化价值。
(三)文化产业集成化:数字化与产业化叠加
技术的发展也推动文化生产的产品与产品、产业与产业之间形成更多不同的对接可能,从而催生出混合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是这一浪潮中的两大核心趋势。
1.产业数字化的运营重塑。产业数字化是传统物质经济向混合数字经济迁移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在这一宏大的转型背景下,传统企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它们需要摒弃传统价值牢笼的束缚,重塑整体运营,以顺应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时代潮流,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具体的转型实践中,不同文化产业细分领域因其与数字技术融合能力的差异,呈现出多层次的发展图景。部分领域能借助数字化解决方案降本增效。例如,一些文化娱乐服务业利用数字化技术强化装备制造,提升运营服务,优化产品项目,进行数字化升级的初级尝试。部分领域能利用数字化进行产品与服务的包装。例如,一些文化旅游业通过搭建云端平台,打造沉浸式的云上文化旅游,实现线下线上双重文化叙事的融合。部分领域能迅速而全面地过渡到数字化模式,构建出数字原生的业务架构。例如,一些文化资源管理类产业,利用云计算、人机协作等技术,实现对数据采集、处理、管理及分析流程的根本性重塑。一些内容出版业,通过深化数据联动与多主体协作,提供传统出版方式难以提供的多形态的出版产品,甚至实现全面数字化。未来,云原生作为数字原生理念的核心体现,将为文化产业向更深层次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从“应用云部署”走向“架构云改造”、从“向云迁移”走向“生长于云”,它将帮助文化企业推进文化数据库、文化大景观等各类数字化工程、服务或应用的建设,并实现对核心业务价值的进一步开发。
2.数字产业化的集成创新。数字产业化强调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和数据要素的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数字产业化在目前的数字经济中占比不高但存在大量发展空间。《黑神话:悟空》游戏项目通过整合视觉特效制作、工业设计、云计算、仿真数字人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不仅重塑了数字游戏产业的创作边界,更是激活了一个理论上“无限供给”的潜在市场,树立了技术革新与技术创作结合的创新标杆。《红飘带·伟大征程》和《红飘带·多彩飞越》全域沉浸式体验展演项目,利用图像渲染技术和动态视觉效果演绎了红军长征的历史场景,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自动文本生成技术实时生成与受众需求相对应的历史信息点和长征路线图,“红飘带”展演成功实现了人工智能前沿技术与红色文化诠释相结合的创意表达。《千秋诗颂》项目通过集成可控图像生成、人物动态生成、文生视频等尖端技术,实现了从创意设计、动态效果生成直至最终产品输出的全链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解决方案,开创了中国文生视频AI系列动画的先河。这些实践体现了数字产业化进程如何通过技术集成创新以权达变、以变求美,持续创造价值的重要路径。
根据马克思生产力理论,协作是“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分工协作的深化,而技术的发展则使得劳动者之间的协作日益表现为劳动资料之间的“协作”。这种转变体现了技术对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重塑。在技术与文化日益交融的当下,技术不再仅仅作为文化生产的辅助工具,还成为文化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它不仅负责连接文化生产的各个环节,更在深层次上通过其问题解决能力与创新潜力,引领并推动着文化生产机制的全面革新。技术的这种转变,体现出技术对文化的赋能作用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一进程为文化生产领域进入新发展阶段奠定了基础,为文化新质生产力的生成创造了条件。
二、文化铸魂:技术生产力的文化规范与融合取向
技术对文化并非单向度的赋能,技术直接影响文化,文化反过来引导和规范技术,二者构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统一的生态系统。特定技术背景下的文化生产活动会对社会的认知结构、思维模式、文化认同产生影响。当前,随着“网络时间”的兴起,其即时性、碎片化和无序性特征挑战了传统的时间观念,促进了现代性体验的深度拓展。同时,“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虚实交融和资源共享等特性,重构了空间认知框架,促进了地方性文化的创新与重构。而“网络文化”的短时性、混杂性和对话性特质,则加速了大众文化记忆、文化想象及价值观念的分化、演变乃至扭曲。在这过程中,技术与文化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文化经济发展日益呈现出非线性、动态、普遍外部性、偏好流动等特征。文化对技术愈发依赖,也必须对技术加以反制,以铸造文化新质生产力之魂。
(一)文化本位:超越技术价值的规约
文化价值、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在特定技术下的文化生产中相互交织。一般意义上讲,文化价值强调精神属性和意义感的传递,技术价值关注创新和效率的提升,而经济价值则着眼于市场和利润的实现。在不同的文化产品与文化经济发展模式中,这三种价值的分布态势存在差异。数字文化经济化与数字经济文化化是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两大价值创新路径。前者以文化价值为核心,技术价值为手段,经济价值为结果;后者以经济价值为基础,技术价值为支撑,文化价值为提升。二者对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强调不同,然而无论何种路径,要实现文化新质生产力的超越性发展,达到更高质态的发展水平,都必须坚守文化价值的本位原则。
根据马克思技术哲学思想,仅从“效用”维度来定位技术价值,是技术价值异化的表现。真正的“价值”不仅应体现“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还应体现“人的主动追求”。技术价值从根本上应当由文化价值规定。现代社会,技术的负面价值日益凸显,文化所承载的反思、批判、规范和引导有利于克服这些负面价值,促进文化、技术、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共生。这一理念在文化生产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与体现。精神文化属性是文化生产力区别于一般物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文化生产力的现代化、规模化程度并不能决定文化产品的创造性及其对人必要文化需求的满足。文化生产力的根本价值,在于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实现,必须以文化质优为前提,确保文化产品能够从根本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匹配、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进一步要求文化对技术的规范与引领。
(二)文化引领:技术革新的文化规范
文化通过影响技术的设计、应用和传播,形成对技术发展的文化指引。从文化的视角出发,技术文化呈现出观念层、制度层和器物层的多维度结构特征,这些层次共同作用于新技术的动态演化中。技术观念层涵盖了人们对于技术的信仰、价值观、态度和期望。技术制度层指向技术发展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技术器物层则涉及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功能和用途。这当中,技术观念与技术制度的结构及其对技术器物层的作用,为检视文化对技术发展的引导提供了框架。
首先,技术发展的价值观影响技术器物的价值取向、形态与功能。从人的价值出发、保持人对技术价值的监督与把控,是以人为本、自由和谐的技术价值观念的体现。随着机器智能的发展,人脑和机器脑在文化生产中的并行趋势日益明显。然而,二者在思维路径上的差异要求人们必须用人类价值对机器价值进行引导与嫁接,以实现人机价值的和谐共生。其次,技术发展的创新态度是推动科技进步与演化的重要动力。思想解放与文化创新能为科技发展提供精神源泉与创新驱动。再次,社会对技术发展的期望与需求,引导和刺激科技的创新与应用。它们不仅为技术进步指明方向,还促进技术成果的市场化和普及化。最后,技术发展的伦理与制度规范指导技术器物的演进,为技术活动设定道德边界与行为准则,能够促进负责任与有意义的技术创新,防控技术风险,推动科技向善。
(三)文化表达:融合发展的价值取向
文化能以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为文化和技术的融合注入底蕴与精神,提升二者融合的内在实践价值。指导文化技术融合实践的文化价值体系可以分为政治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三大核心维度。首先,政治价值维度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的坚守与弘扬。这要求文化技术融合实践要牢牢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以确保文化生产活动不仅符合政治导向,而且能够强化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特别是在网络空间这一新兴的实践场域,政治价值强调构建健康、积极的网络文化生态,以维护公共领域的理性讨论和秩序稳定。其次,社会价值维度强调文化生产应秉持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并将这一理性目标融入生产实践,以引导社会成员对真善美的向往与探索。具体而言,它要求建立有效机制,帮助人们扫清臆想的迷雾,追求“真”;实现心理结构和道德水平的发展,彼此宽容、遵循普遍道德,提升“善”;通过审美活动实现感官与理性的和谐,达到心灵的净化与对人完整性的复归,感知“美”。最终,社会价值致力于道德、理智、情感的和谐统一,以促进个体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最后,文化价值维度重视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以及艺术内在的规律性。一方面,它要求文化与技术的融合实践要形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对历史与现实优质文化资源的改造与萃取,积极地将民族风俗、审美、生活、精神等民族文化元素纳入生产,进而培养人们的文化自信、深化文化认同。另一方面,文化价值还强调在融合实践中充分尊重并遵循艺术创作的内在规律与发展特征,力求实现文化内容、审美形式与功能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同时,针对文化在新的数字体系中可能被改动以适应新环境,文化价值提出警示:文化技术实践要避免文化内涵向文化形式的削足适履,而应保持并深化形式与内涵的紧密联系,让文化生产承载更生动的人文内涵和情感关怀。
在数据、算法与算力驱动的智能化时代,价值取向规范在融合层面的实现需要从这三大要件入手。一要保障文化数据的安全与质量。鉴于文化产业对文化资产与知识产权的高度依赖,文化数据的安全与质量直接关系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文化数据的安全性、优质性、多样性,并采用有效的技术和健全的管理,确保文化数据的价值可靠。二要确保算法框架对价值的正确收敛。在数字化时代,算法和模型的运行会直接影响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文化价值的传递与消费。因此,需根据特定使用场景设计算法框架的价值收敛方向,确保文化内容的适宜性和价值导向的正确性。例如,在正式场景中具有严肃性而非随意性,在重大场景中能形成中国特色叙事。三要推进算力对价值传递的有力支撑。强大的算力可以支持更复杂的算法和模型,使机器智能更好地捕捉数据中的潜在规律和模式,实现更高的性能和准确性。因此,需不断推动算力的提升及其分布的优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文化表达。
三、组合跃升: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治理方略
文化新质生产力是发生跃升与质变的先进文化生产力,其本质特征在于实现质态的飞跃,而非单纯量态的增长。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构成生产力的三个基本要素,它们的结合形成生产过程和产业经济活动。其组合的规模、发展水平和结构层次决定生产力水平。劳动资料是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用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所必需的物质手段,劳动对象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活动所加工、改造的对象和结果,劳动者是最根本的生产力。当前,技术与文化的融合,交织出“数据上行、智能下行”式的新劳动资料,人机协作、分布式共创的新智劳动者,以及不断拓展的劳动对象。其中,“数上智下”的劳动资料为新劳动者提供新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新智劳动者借助新劳动资料进行劳动活动;劳动对象的拓展和加工,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价值。三类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相互关系,能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不仅界定了劳动者在生产体系中的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劳动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分配与更新方式,还影响着劳动对象的获取和使用方式。文化新质生产力需要劳动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的组合跃升。这需要基于生产关系的治理,对三要素的组合跃升形成支撑、引导、保障,以相关生产关系变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一)主体性治理:从个体困境到多方协同
新技术语境下的文化生产仍然离不开文化劳动者,只是这些文化主体的属性、组织与互动机制发生了重大改变,同时面临数字鸿沟与文化区隔的双重挑战——前者阻碍了信息资源的均衡流通,削弱了文化创新的广度与深度;后者则限定了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受众范围,阻碍了文化的广泛传播与深入交流。这使得不同群体在文化生产和消费中处于不平等地位。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崛起,互联网上的文化主体已经溢出“人类”的范畴。在人机交往中,人类和机器的主体性彼此影响与建构,塑造出智力在线、思维在线的文化生产新景观。人类劳动中存在许多不可被机器取代的环节,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要保障人类劳动者在文化生产中的主体性。
文化主体的组织形态呈现出“去组织化”与“再组织化”的双重趋势。一方面,个体独立性的增强削弱了传统的组织结构,催生了去中心化的创意生态,推动了精英创作向全民生产的转型;另一方面,数字平台、趣缘社群等新兴组织形式为协作提供了新途径,却也带来了新的产权保护与利益分配难题。在此背景下,数字身份与数字具身成为连接虚拟与现实、个体与社会的桥梁。个体经由数字身份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和认同的方式,通过数字具身来构建和表达自己的认同。然而,数字身份的扮演和数字具身的受限,会使文化主体面临复杂的身份矛盾,导致个体与集体认同的不稳定化和碎片化。为实现文化主体的有效协作和利益均衡,需构建多主体协同的治理框架:一要在推进人机协作的同时,强化文化主体的主体性培养,促进其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与应用,实现多主体与人机协作的协调化、高效化;二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创新者获得应有的回报,引导资源向创新领域流动;三要在新的组织协作中,保护好各主体的数字身份和数字权益,帮助其在个体自由与社会联系、数字游牧与身份认同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
(二)市场化改革:从企业准入到资源联动
文化市场准入是深化劳动资料分配机制变革的关键环节。市场化环境下,企业自主改革成为驱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微观基础,而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则进一步保障了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能够平等地融入市场体系,从而促进知识资本、数据资源、先进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持续深化文化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应进一步细化与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文化产品分级管理体系,构建公平、统一、开放且透明的市场准入规范体系,为文化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着力打破行业壁垒、城乡界限和地域分割,消除行政性与制度性准入障碍,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文化要素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数据资源是新时代最具战略价值的生产要素之一。面向劳动资料的治理还应特别围绕文化数据资源的汇聚、确权、保护、专区建设、市场授权与交易展开工作,促进其配置活动的稳定可靠——以数据确权解决权益不清所带来的数据流通不畅与利用不足;以数据专区建设、交易行为确权与市场化定价,实现数据交易的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以多元开放模式与多级交易市场,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打通文化数据要素的全价值链,深化“数据上行、智能下行”的劳动资料联动。
(三)双面型统筹:从有效竞争到结构优化
公平竞争与行业统筹是促进劳动对象整体布局、生产力要素组合优化的两大抓手。竞争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公平竞争能够推动新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产生和增长,加速劳动对象的创新与升级,促进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
鉴于文化产品及服务除货币价值外通常还具有不同的公共价值与内在属性,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还需特别重视行业统筹,以保持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劳动对象的充分开发与多元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构建一套治理框架,既保障大型文化企业的充分竞争与成长,又支持中小文化企业的专精特经营,从而保持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多样性。此外,要依托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以提升区域内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之间的组合效率与协同效应。例如,城镇、县域在历史文化传承和地方活力保存方面起重要作用。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应结合地方发展,将传统文化的持存与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等举措相融合,实现生产力要素的组合优化。同样,针对不同地区的创新条件,治理也应采取差异化策略。以远离发达创业中心的“边缘地带”为例,其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要从基础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克服资源与环境约束,这样才能充分挖掘并释放地方资源的潜在价值,正确开发具有特色的劳动对象。
综上所述,文化生产关系的深度治理和文化生产力的系统解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化个体等多方主体的协调努力。通过协调文化主体交互方式与利益分配、完善市场准入与要素配置、优化公平竞争与行业统筹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文化生产中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发展、联动与组合跃升,促进文化新质生产力的不断涌现。
结 语
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需要技术赋能与文化铸魂的双轮驱动,由此势必呼吁生产关系的动态调整与组合跃升。在技术与文化深度绑定、数字技术全方位浸入文化生产的阶段,文化产业的市场结构、要素流动、价值创造乃至行业规则正经历明显的重构过程。然而,新事物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守正创新之理。当数字原生主导的文化生产越来越排斥普通劳动者、当平台与虚拟世界成为技术权力统治的隐秘空间,一种以人为本的生产原则与文化规范便愈发值得重提,二者共同成为理解和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不可或缺的价值基底。由是,文化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征途,不仅要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带来的无限可能,更要持续关注人的精神需求和认知构建,始终坚守文化的本质和温度。深入思考文化新质生产力,我们需要:探究其如何在高新技术的加持下,化作穿梭于时空的坚韧纽带,激活不同地域沉睡的文化宝藏,连接从古至今散落的文化脉络,为它们量身定制时代新装,使文化得以生生不息地传递,为社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探究其如何在浩瀚无垠的虚拟世界中,避免文化沦为冰冷的数字堆砌与黑箱的机械算法,而是成为明亮的标识,带领人们穿越抽象与概念的迷雾,重返充满温情与厚度的社会生活画卷;探究其如何在碎片而庸碌的现代体验中,将文化编织进人们日常生活的经纬,使人们获得精神回归与心灵净化,重拾宁静与自由;探究其如何在人与机器趋于共生的时代,守护不可被替代的人类智慧与情感,砥砺人们的认识实践与创造潜能,引领人的意识迈向更加深邃、科学与理性的境界,促进人的现代化。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0期(总第389期)
李康化,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姗,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