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贵州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惠及困难群众5414.46万人次;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我省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上半年共资助836.65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53.5元,资助参保支出12.85亿元。
据了解,2018年以来,贵州省坚持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全省各类困难群众实现动态应保尽保,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实施医疗费用救助120.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414.46万人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贵州省制定出台《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23年1月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医疗资金投入方面,2023年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达36.84亿元。
在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3年上半年,全省共资助836.65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53.5元,资助参保支出12.85亿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助水平分别比2022年增加了30元/人、35元/人、45元/人。
在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救助方面,2023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住院救助87.51万人次,救助支出7.4亿元,次均住院救助支出845.47元,相比2022年提高168.44元/人次。实施慢特病门诊救助91.87万人次,救助支出0.79亿元,次均门诊救助支出85.83元,相比2022年提高13.19元/人次。
在开展高额医疗费用动态预警方面,2023年上半年,全省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人员预警信息23.24万人次,三重制度保障累计减负70.15亿元,各有关部门落实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综合帮扶措施8.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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