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10: 00,2023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贵州贵阳举行。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滨回答了贵州新闻联播记者的提问,问答如下:
贵州新闻联播记者提问
记者:检察机关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新特点新情况,采取了哪些有针对性的做法和举措?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滨答记者问
杨滨:谢谢您的提问!目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呈现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需要强化防范,依法打击。
一是犯罪手段迭代更新。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与虚假宣传诈骗、非法传销、养老诈骗等多种犯罪活动交织,危害叠加升级。
二是犯罪网络化趋势明显。从传统实体店销售模式向网络销售模式转变,通过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层层销售,以虚假宣传、给予返利等形式吸引大量消费者,销售范围覆盖到全国,受害人分布范围广,侦查取证难度升级。
三是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较为突出。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借助合法公司的外衣,采用企业化经营方式制售伪劣食品,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链条,更加具有欺骗性、迷惑性、危害性。
针对上述新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盯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行动为依托,强化多方协作,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工作,以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饮用水源地、乡镇集贸市场、小作坊等为监督重点,主动征求消费者协会是否提起诉讼的意见,积极支持起诉。
二是加强与民事、行政、刑事检察部门的协作,充分运用“益心为公”云平台,12309检察举报热线等拓宽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三是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大与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的磋商力度,力争达到“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全年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达100%。
四是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纳入考核标准,实行员额检察官分片指导,实现各市州县级检察院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五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践探索,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遏制和预防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功能作用,对违法行为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坚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三至十倍赔偿金。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8件。
我就问答这些,谢谢!
相关新闻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 |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 |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 |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