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7月12日10:00,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督查处)处长邓婕回答了央广网记者的提问,问答如下:
央广网记者提问
记者:贵州文物资源丰富,请问在城乡建设中,如何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谢谢!
邓婕答央广网记者提问
邓婕:谢谢你的提问。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建设与文物工作关系密切,如何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我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下介绍。
一是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资源普查工作。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长江文化文物资源调查、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贵州段资源调查、红色文化资源调查、贵州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专项调查、三线文化遗产普查登记等工作。今年将重点开展贵州屯堡文化文物资源调查、长征文物专项调查、红色标语调查等。年底还要开展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各种各样的普查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文化文物资源储备,目前我省文物资源情况为:世界文化遗产1处(海龙屯土司遗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个(遵义、镇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6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75处,其他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4000余处。备案博物馆133家,70家博物馆享受国家免费开放资金补助,馆藏可移动文物17万件(套)。2021年,贵州省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其中不可移动文物604处,可移动珍贵文物112件(套)。今年即将公布我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二是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我省强化文化遗产资源系统性保护。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检察院开展了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会同省公安厅开展了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了革命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等部门推进了相关领域文物保护工作。通过实践探索出的文物包保制度和文物督查专员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高度肯定。我省文物安全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同时,我厅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文物活化利用,推动省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考古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中的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与省委宣传部等七个厅局共同制定并印发《贵州省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单位旅游开放利用实施方案》《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级文保单位和文博场馆开放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火起来。
三是在城乡建设中实施好国家文化工程。作为红军长征时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的省份,我省长征品牌优势明显,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省份。近年来,编制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保护规划》正式印发,《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颁布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厅聚焦国发2号文件确定的文物领域重点任务,全力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1+3+8”标志性项目体系建设。实施了遵义会议会址周边环境整治及展陈提升、四渡赤水集中展示带、遵义战役纪念园、贵州长征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重走长征路”研培体验工程等重点项目和百名讲解员宣讲百年党史等主题活动。2018年至2023年5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支持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利用、预防性保护、环境整治、安全防护、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等项目206个,累计支持资金3.98亿元。有效提升了遵义会议会址、四渡赤水战役旧址、黔东特委旧址、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黎平会议会址、猴场会议会址、苟坝会议会址等一批长征文物的保护展示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城乡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并确保到位使用。督促市县政府落实支出责任,完善社会投入机制,支持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我省革命文物和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努力打造“多彩贵州·文博盛筵”文旅品牌。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统筹做好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统筹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不断提高我省文化遗产挖掘阐释和传播推广水平。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