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2月8日上午10时,《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一楼第五会议室举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回答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提问,问答如下:
中国企业报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修订《条例》过程中主要秉持的理念的是哪些方面?
胡勇答中国企业报记者提问
胡勇:谢谢您的提问。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法治成果,对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修订过程中我们主要秉持以下三个立法理念。
一、坚持服务优先,明确政府部门职责
中小企业发展,离不开自身努力,更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在修订《条例》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很多规定主要是从支持、服务、保障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宽松的环境,对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作了规定,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规定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布税收优惠政策和收费目录清单等。此外,特别对拖欠中小企业货款作了规范,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履行与中小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不得以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和质量保证金等,以此保障中小企业资金链安全和企业可持续经营。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中小企业面临负担重、融资难、开拓创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条例》修订过程中,我们将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扶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条例》内容。一是从建立政银企三方会商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大信贷支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制定措施,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在用地保障、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学研项目交流合作、人才引进、人员培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激发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力。三是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参与标准制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组织参加展览展销活动等,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三、坚持创制性立法,突出体现贵州特色亮点
在修订《条例》过程中,我们注重结合党中央的政策、国务院的具体措施、先进地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我省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在《条例》中具体体现。尤其对国发〔2022〕2号文件和省委〔2022〕1号文中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将有关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固化。一是明确培育数字经济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推动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同时规定大企业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合作,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到产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助力黔货出山。
我们相信,通过这些举措,《条例》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动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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