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 彭典 杨昌鼎)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市民要遵守哪些防控规定?1月4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杨光红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现阶段,贵州省疫情已达流行高峰,进入平台期,感染人数将会逐步下降。但春节即将到来,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多,以及1月8号“乙类乙管”后入境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引发的疫情流行不容忽视,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控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削峰压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杨光红表示,群众应遵守如下防疫规定:
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出现症状加重时,及时去医疗机构就诊。同住人员感染时,其他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症状监测。
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做好居室、工作场所等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一审:曹 轶
二审:林 萌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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