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老有所依、幼有所育”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这个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多措并举,实施降费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缴费比例。2017年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降为0.3%,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2019年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并长期执行。
二是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政策,2022年落实“两稳一保”部署,出台新一轮的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首先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全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5个特困行业和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5个特困行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
其次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2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三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全省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合计为参保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11.83亿元,惠及全省企业3699户,涉及职工57.36万人次。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相关新闻
全面深改围绕六大领域立柱架梁夯制度 深刻改变中国 2016-12-29 | |
全面深改三年:渐入佳境 次第开花 2016-12-29 | |
【深读深改】架梁立柱夯制度 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 2016-12-29 | |
【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一】深化流通供给侧改革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16-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