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宏:省科技厅通过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资金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2022-11-29 08:51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1月28日15:00,贵州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一楼第五会议室举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副处长石永宏回答了香港经济导报贵州办事处记者的提问,问答如下:

  香港经济导报贵州办事处记者提问

  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香港经济导报贵州办事处记者。我们了解到,贵州已经出台了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管理细则,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石永宏答香港经济导报贵州办事处记者提问

  石永宏:谢谢您的提问。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涉及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广大科技特派员。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充分考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特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出台了《贵州省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管理细则(试行)》,《细则》中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经费来源、支持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方式等内容。

  下面,我就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大家普遍关心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个介绍。

  一是关于经费标准的问题。省科技厅通过国家“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资金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省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工作经费4万元,工作经费按使用性质分为工作补助经费和创新创业服务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各2万元。

  二是关于经费支出范围问题。主要用于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的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补助,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主要用于补助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必要的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

  三是关于经费拨付方式的问题。根据实施细则,省级科技特派员在参加年度考评,考评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工作补助经费在扣除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后一次性发放;创新创业服务示范点(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在科技特派员与企业签订协议后按年度拨付给合作企业(合作社)。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