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4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4日0时起,解除以下5个高风险区:
1.南关街道镇隆村B05栋1单元一层6号;
2.南关街道镇隆村枫香坪组佑民大药房;
3.南关街道镇隆新街B1栋2单元601室;
4.万里路街道蔺家坡32栋1单元;
5.忠庄街道东都金麟府北苑68栋25-2室。
以上高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于11月23日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后,降为低风险区。
红花岗区疫情处置前线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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