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四个方面”培育选树道德模范

2022-11-24 14:47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 杨昌鼎 高琦) 11月24日,记者从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代表媒体见面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从“四个方面”培育选树道德模范。截至目前,全省共评选表彰全省道德模范337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11人。

  从今年4月起,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从评选标准、奖项设立、实施步骤、表彰奖励等方面严格要求,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经过层层推选、遴选,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严谨规范工作程序,评选出王萍等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43例46人、刘天周等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30人。

  表彰对象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本届评选出的道德模范主要有“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甘于奉献、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典型示范性”等七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持续深化道德实践,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典型引领作用。

新闻发布会现场

  贵州省道德模范培育选树情况,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健全选树机制,推动常态长效。出台《贵州省道德模范评选办法》,从制度层面对道德模范评选标准、评选数量、评选程序、表彰奖励、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每届评选遵循逐级推荐原则,对候选人层层审查把关,确保评选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同时,将道德模范评选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体系,纳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为道德模范选树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精心选树典型,汇聚道德力量。从2008年开始,贵州省参照中央的做法,每两年开展一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届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全省道德模范。截至目前,全省共评选表彰全省道德模范337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11人,涌现出了黄大发、杜富国、姜仕坤、文朝荣、邓迎香等一大批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事迹突出、群众赞颂、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模范,他们的感人事迹广为传扬,成为群众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

  注重关爱礼遇,树立价值导向。贵州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关爱礼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出台《贵州省奖励、礼遇和帮扶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实施办法》,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各级各部门每年结合实际对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进行礼遇、慰问、帮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爱道德模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始终保持先进本色,让先进人物倍感光荣和温暖,树立起德者受尊、德者有得的鲜明导向。

  强化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长期以来,贵州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事迹宣讲等方式,举办基层宣讲报告会、座谈会,以短视频、公益广告、开设网上展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好人广场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和崇高精神,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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