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关于调整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2-11-03 10:06来源:毕节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疫情输入的风险依然较大,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做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精准防控,根据省疫情防控人员流动管理措施规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对来(返)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最新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二、省外来(返)毕人员

  (一)所有省外来(返)毕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入毕;抵毕后,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居住酒店、所在单位或走访接待单位进行报备。各交通场站要把好入口查验关,严格执行"一扫五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戴口罩和核酸检测证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宾馆酒店要对来毕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实行台账化管理,并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我市防疫政策落实各项措施。

  1.通过公路检查服务站入毕的,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放行,督促其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立即就近落实"入毕即检";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落实"入毕即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2.通过"一场三站"等交通场站入毕的,在场站实施"入毕即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酸采样后有序通行;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步开展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二)疫情重点地区来(返)毕人员

  1.现阶段,对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福建省福州来(返)毕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全程闭环管理。

  2.现阶段,对西藏、陕西西安和汉中,山西大同、太原、忻州,湖南邵阳和怀化,湖北武汉、宜昌、襄阳,河南郑州,河北沧州和廊坊,山东枣庄,黑龙江黑河和绥化,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梅州,福建南平,四川绵阳、广元、南充,云南德宏,重庆永川来(返)毕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健康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实行"绿码"管理。

  (三)省外其他地区来(返)毕人员

  相关人员抵毕后实行"三天三检"管理,分别在抵毕后第1、2、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采样时间尽量固定。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管理,抵毕后须尽快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并在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和酒店等待检测结果,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可正常上班上学,有序流动。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实行贵州健康码弹窗强制提示(不可关闭)管理,原则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弹窗提示可适时关闭。

  三、省内其他市(州)来(返)毕人员

  (一)实行常态化防控的县(市、区)人员,可凭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二)划定有风险区域的县(市、区)人员。高、中风险区人员严格限制流动;低风险区域人员非必要不流动,确需流动的,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离开所在市(州),并在抵毕后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三天三检"。

  四、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日常防疫巡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健康码异常人员处置措施。

  (二)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室内密闭场所、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还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扫码验码查而不实、查而不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集中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按县(市、区)属地防控政策执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毕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及时更新公布高中风险区和疫情突发区域。市、县(区)两级卫健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全国高中风险区名单和疫情突发区域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各重点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各卡点,每天更新公布,对照执行。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相关管理规定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毕节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