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黔西南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11-02 10:38来源: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关于调整黔西南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来(返)州人员健康监测,科学精准保障人流物流循环畅通,做到“早发现、快处置”,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我省人员流动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对我州人员流动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高、中风险区来(返)州人员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二、省外除高、中风险区外的来(返)州人员管控措施

  (一)对7天内有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福建福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入州后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1次抗原检测(第1天)”,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和全程闭环管理。

  (二)对7天内有西藏,陕西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山西大同、太原、朔州、晋中、忻州,湖南邵阳和怀化,湖北武汉、宜昌、襄阳,河南郑州,河北沧州和廊坊,辽宁丹东和锦州,山东枣庄,黑龙江黑河和绥化,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梅州,福建南平,四川绵阳、广元、南充,云南德宏,重庆永川等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州人员,在入州首站落实“入州即检”,“点对点”回到居住地,后续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

  (三)其余省外来(返)州人员,入州后实行“三天三检”管理,分别在入州后第1、2、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入州7天内,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疑似症状时,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三、省内除高、中风险区外的人员来(返)州人员管控措施

  (一)实行常态化防控的县(市、区、特区)来(返)州人员,凭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二)7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市(州)来(返)州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正常通行,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实“入州即检”,“点对点”回到居住地,待结果无异常后,有序流动。

  (三)划定有风险区域的县(市、区、特区)来(返)州人员,落实“入州即检”,“点对点”回到居住地,待结果无异常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后续配合完成“三天三检”,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做好报备管理

  省外来(返)州人员在出行前,请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来(返)州;入州后,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居住酒店、所在单位或走访接待单位进行报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宾馆酒店要对来(返)州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登记,落实台账化管理,并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我州防控政策落实各项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日常防疫巡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健康码异常人员处置措施。

  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室内密闭场所、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在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还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扫码验码查而不实、查而不细,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黔西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1日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