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3名村民从省外返黔后不按规定落实主动报备、扫码登记、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违反规定私自外出;1名村医违反规定接诊发热病人,未及时上报转诊发热门诊治疗。4人的行为导致疫情传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10月8日,七星关区青龙街道中屯社区居民孙某一、孙某二、孙某三从四川省叙永县自驾返黔回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启程前未报备行程,到达七星关区下高速时逃避扫码登记,返回家中后未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措施。
10月10日,孙某一、孙某二出现发烧、咳嗽、流鼻涕等症状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及时报备,继续驾车跨乡镇外出活动。10月13日,孙某一健康码转黄码,未按要求立即居家隔离。当天,孙某一、孙某二无视黄码管理“限制出行,居家不外出”规定,擅自驾车到七星关城区活动。
青龙街道豪沟社区卫生室医生张某某,在10月10日接诊孙某一、孙某二过程中,未按规定要求其扫场所码,发现体温异常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及时上报并转诊至发热门诊,而是将其作为普通感冒治疗。
孙某一、张某某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应报告不报告,应转诊不转诊,应居家不居家,应检测不检测;孙某一、孙某二于10月8日至13日期间,违反规定外出活动;孙某三在青龙街道辖区走动串门、多处活动。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23日依法决定对孙某一、孙某二、孙某三、张某某4人刑事拘留,待其治愈出院后执行。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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