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81号)、《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毕教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织金县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现场审核材料、资料复核、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学校逐步压减”的工作思路,切实推进织金县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以户籍、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提供学位,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办法做好入学安置。
三、城区县直一至十小招生入学工作
(一)入学的条件
1.城区户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户籍于报名登记前在县直小学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按“就近免试”原则安排入学。
⑴2022年8月5日报名登记前户籍迁入城区范围的,持公安户口簿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即可登记入学;
⑵属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户籍尚未迁入惠民街道的,出具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由惠民街道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名册核对属实后可按辖区登记入学);
⑶属大新桥水库、福星小区居住的白泥坡水库移民子女的,提供公安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移民证、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协议、现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由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移民花名册进行核对属实后可按现居住地辖区登记入学)。
2.县内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8月5日报名登记前在县城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⑴《织金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县内非城区户籍)》(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zwgk/、在织金教育信息网:http://zjx.bjjyy.net/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⑵公安户口簿复印件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
⑶提供在县城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居所的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县外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2022年8月5日报名登记前在织金县城区公安部门登记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居所等规定要求,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⑴《织金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县外户籍)》(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hijin.gov.cn/zwgk/、织金教育信息网:http://zjx.bjjyy.net/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⑵公安户口簿。
⑶城区派出所签发的实际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过期的,出具第2之第(3)中的证明材料。
4.符合其他政策的优抚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警察、全国劳模、华侨、港澳台同胞、县内居住的高端人才、“优才卡”高层次人才、符合招商引资照顾政策的投资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⑴公安户口簿。
⑵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⑶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入学程序
1.入学登记。8月1日-5日,所有需在县城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地点为:
(1)城区户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直接带上所需材料到辖区相应服务学校,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2)非城区户籍、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警察、全国劳模、华侨、港澳台同胞、县内居住的高端人才、“优才卡”高层次人才、符合招商引资照顾政策的投资人员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到织金五中,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2.材料复核。8月8日-12日,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对报名登记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
3.公示名单。8月15日-19日,由县教育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安排入学。8月22日-26日,县直各小学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织金一小、织金二小(本部)、织金三小、织金五小、织金十小5个小学学位只能满足辖区内户籍学生入学,不招收辖区外的学生。织金二小分校、织金四小、织金六小、织金七小、织金八小、织金九小6个小学安排完辖区内户籍学生入学后,剩余学位用于接收非辖区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非辖区户籍学生家长在织金二小分校、织金四小、织金六小、织金七小、织金八小、织金九小中自愿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登记,若登记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位数的,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除城区外的乡镇(街道)招生入学工作
各乡镇(街道)按照县的招生入学方案要求,认真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方案,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严格按照划片区招生入学的要求,严格落实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规定,户籍所在的村有学校的,原则上适龄儿童不能在其他辖区学校就读,需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必须按照本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执行;针对大班额情况必须实行“存量减少,不能新增”的原则进行控制,不能随意撤并教学点,造成新增大班额现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校历执行。
五、织金县育才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公民同招、逐步压减”的工作要求,在招生范围许可内自主招生,并且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掐尖招生,不得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挂学籍学生,不得接纳未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审:杨娅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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